1.违约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违约责任又称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一方称为违约方,另一方称为非违约方。
2.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此外,它还具有以下特点:
(1)违约责任是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发生民事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发生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条件,可能存在合法的、有用的合同关系;
(二)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
(2)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
(1)违约责任是违约方自身的责任,而不是他人的责任;
(2)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形成行为的,债务人仍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方施加的罚款、没收、收缴非法所得等责任不属于违约责任,不能减少或消除。
(3)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承诺的规模内涵合同中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了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反合同的,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而遭受损失的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法律承诺的范围内,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系数法承担违约责任。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违反法律,就适用法定的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违约行为爆发后由当事人协商确认;
(2)当事人在法律承诺的范围内约定的违约责任受法律保护;
(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违反公平准则,损害一方利益的,法律可以干预。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裁决机构申诉追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损失太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裁决机构申请适当减少。"
(4)违约责任是产业责任。
合同是工业流通的合法方式。合同联系是产业联系而不是个人联系,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产业利益为内容。因此,违约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责任是对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赔偿。
违约责任不适用于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非工业民事责任。
如果违约行为不仅给对方造成了产业利益的损失,还损害了债权人对对方的个人利益,则发生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相结合的情形。债权人有侵权和违约分别抗辩的权利,可以选择侵权或违约的诉讼方式,使违约方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一方违约损害另一方人身和产业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依照本法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违约有多种形式。根据违约责任的性质和特点,违约的分类称为违约形态。
默认行为的系数形状包括:
(1)预期违约(提前违约)
提前违约包括显性提前违约和隐性提前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责任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责任是明示的提前违约;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责任的,属于默示提前违约。
提前违约归属于违约,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未实施(完全未实施)
不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全部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
无论是不可能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合同债务人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3)实施延迟
延迟执行包括付款延迟和收货延迟两种情况。出现迟延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强制执行债务,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承诺的迟延是指债权人关于债务人的行为应当被接受,但不作为或不执行。债权人迟延履行时,债务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存标的物,从而消灭债务。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成本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收益。
(4)实施不当
执行不当是指虽然债务人已经执行债务,但债务有瑕疵或者对债权人有损害的现象。
债务有瑕疵的,按瑕疵支付。债务人虽已清偿债务,但行为有瑕疵,危及债权人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
债务的履行对债权人的其他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损害赔偿。有害支付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其他权益,构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结合。债权人可以选择行使申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不履行合同、质量不符合合同、其他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者履行非货币债务的,将违约责任与本规则相分离。
2.一边有错误
过错责任原则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无过错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免除条件
免责条件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构成违约的,不能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完全免除部分责任,但法律法规仍有规定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预防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商品的自然属性和商品的合理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途中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灭失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错误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逾期处理的,承运人不能退款,也不再承担运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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