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校区
(a)入学水平和学习时间
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级校区、劳动技术学院、农民高级校区、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附属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成人院校)实行全国一致招生。招生分三种:专科到本科,高中到本科,高中到专科。学校的学习方式有三种:全日制、非全日制(包括非全日制和夜大,下同)和函授。全日制学习时间最短的是:“从大学开始”四年,“从大学升到大学”两年,“从大学开始”;业余和函授学习时间最短的是大学到大学五年,大学到大学两年半。
(2)专业设置
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同意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高职院校专业目录内设置招生专业,高职院校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3)招生规定
各招生校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规则制定本校区的招生规则,并于8月10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成人高校要对招生规定的内容负责,处理好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1)2008年,利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省(市、区)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了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省编制工作,系数编制工作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省编制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07]12号)和我厅《关于编制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意见》进行
(2)各招生校区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服务在职职工、服务校园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体的办学方向,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学习方式、教育内容和招生结构,科学合理地做好省级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从2008年开始,普通高校停止接收成人全日制班,成人高校接收成人全日制班的计划要根据专业需求合理确定。
(3)在湖南举办函授教育的招生校区,必须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函授站(函授部)的报名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未办理注册手续的通信站不得在机构招生。
(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在通过教育部程序编制系统受理湖南所有招生计划后,于7月28日至30日通过教育部程序编制系统与湖南所有招生校区在线核对招生计划,不再向湖南招生校区发送程序核对表。各招生校区必须按时查看湖南招生计划。如果院校有艺术、体育等专业的加试科目,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加试科目及相关内容,并及时回复认可信息。逾期的,视为校园已经认可。湖南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初一致公布湖南成人招生计划,未经湖南教育考试院一致发布招生计划,各机构不得在湖南招生。招生校区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因生源不足等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变更专业招生计划的,应向省考试院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三,注册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职人员、员工和其他社会人员,不包括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和中等学校的学生。
3.身体健康,能够照顾自己,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4.报考“从高中开始”或“从高中开始”的考生,应具备高中文化水平。只有在职教师才可被纳入“专升本”和“教师专用”类别。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专升本学校专升本常见问题 上一篇:江西08年景考方案招生四万六千人 下一篇:上海发布08年成人高考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