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景考民法复习辅导(五)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25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人组织,即法律所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非法人组织具有以下特征:

1.它不是作为社会组织的法人组织。

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

二、法人组织的主要地位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能力。它是与自然人和法人都不同的另一种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只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但在行业和职责上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三、非法人组织品种:

1.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非法人组织。

2.需要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和不需要注册的非法人组织。

第二节:伙伴关系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协议为其经济目的而组成的财团。其特征在于:

1.合伙是根据协议组成的财团。

2.合伙企业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

3.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3.合伙是合伙人分享利益、分担风险,对合伙人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

二、合伙企业的分类

1、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

2.个人合伙和单位合伙。

3.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企业。

第三,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1、合伙人有出资责任和申请合伙企业的权利。

2.合伙人有权做出决议、计划、执行和监督合伙事务。

3.合伙收益的分配权和承担合伙损失的责任。

四、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关系

1.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开展的活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和退学

1.职业:指在合伙期间作为合伙人参与合伙的第三人。

2.退伙是指在合伙期间,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分离,不再成为合伙人。有自愿退出和合法退出两种场景。

(1)自愿退伙:也叫宣告退伙,是基于合伙人自己的意思表示。

(2)法定回避:也称非自愿回避,是指基于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条件而非合伙人的意思表示的回避。

不及物动词合伙企业的关闭和清算

合伙关系的终止,也称为合伙关系的终止,是指合伙关系结束,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关系联系完成。合作伙伴关闭的原因是: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提出了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原因。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结束这项业务。

4.只剩下一个搭档了。

5.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完成或不能完成。

6.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终止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清算时,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务人。全体合伙人作为清算人。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算合伙企业,必要时分别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行业清单。

2.处理清算合伙企业的未了结事务。

3.还清欠税。

4.整理债务和负债。

5.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处理剩余产业。

6.代表合伙人参加民事诉讼。

第三节:其他非法组织

一、法人分支机构:

是指法人为完成职能而设立的独立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分支机构的特点是:

1.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为完成职能而设立的组织,隶属于法人。

2.法人分支机构是相对独立的组织。

3.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自然人出资的经营实体,行业归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与其个人行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法定特征:

1、由自然人出资,行业归投资者所有。

2、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并必须经批准注册。

3.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人

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法规承诺的范围内,经依法登记批准的公民。个体工商户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个体工商户以户为经营单位。

(2)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核准登记。

(三)个体工商户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

(4)个体工商户以家庭名义开展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5)个体工商户的户主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在法律法规承诺的范围内,按照合同规定从事产品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承包经营者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层次。

(2)农村承包经营者按合同从事产品经营。

(三)农村承包经营者应当在法律法规承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

(四)农村承包经营者的经营者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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