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教育招生机构,各考官所在学院:
为更好地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学籍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课程内容免试管理,现将《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内容免试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阅读并签字。
福建教育考试院网
2021年3月1日
福建省高职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内容免试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的暂行规定》和《全国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内容实施要求》,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便于实际操作的标准,制定本规则。
一、申请豁免的目标
申请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具有我国承认的文凭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大学毕业生,可根据本规则的要求,免修部分课程内容。
二,课程与课程结构分类
1.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社会经济学、法学、社会心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医学、设计学和企业管理学。
2.高职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内容和技术类专业主干课程。
我国自考本科专业公共基础知识课程的重点内容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概念道德和法律基础培养、中国近代史规划纲要、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概念概论、高数(一)、高数(技工院校)、高数(以工为主)、高数理论和数理统计(二)、高数英语(一)、英语(二)、 计算机技术基础(实践活动)、物理学(工程)、物理学(工程)(实践活动)、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社会心理学、中国文化概论、经济原理(金融学)、社会心理学(1)和一般逻辑等。 考试技术专业方案中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内容如有调整,免考课程内容也应相应调整。
三、课程内容免考要求
1.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高校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技术专业课程相同的课程内容和课程内容编码;其他学习方式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可免报与原外部学历层次相同或相近、学历层次较低且有特殊规定的课程内容。
2.对各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层次的《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规划》、《马列主义基本概念概论》课程内容可免考。
3.各类高校毕业生可免修本专科层次的《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或在校期间实践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列主义基本概念概论》课程内容并取得考试成绩的,可免修同名自学考试课程内容。
4.各高校工科、理科或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数(一)”、“高数(技术学院)”、“高数(练习册)”、“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与管理类)”
5.各高校外语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修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6.对各高校计算机科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可免修《计算机技术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实践活动)》、《智能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技术》、《智能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技术(实践活动)》等课程内容。
7.各高校物理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可免修“物理(工程)”、“物理(工程)(实践活动)”课程内容。
8.各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新闻报道、文秘专业毕业生可免修“中国文化概论”课程。
9.本科毕业生、退学学生、退学学生可申请免修已学过的同名公共基础知识课程,考试成绩达标。
10.取得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机构非学历资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技术专业考试方案中要求的相对性,实际按照《非学历证书免考课程清单》(见附件)执行。
第四,申请豁免所需的原材料
申请课程内容免考的学生,应登录《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教育考试管理办法》的“课程内容免考”系统软件控制模块,按以下规定提交原材料:
1.《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内容免考申请表》;
2.中国认可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考书原件),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习网官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上注明自学考试。准考号;
3.申请上述免试要求第一项1.3.4.9的学生,需提供由原大学研究生院教务处或所属单位个人档案单位签字盖章的成绩表复印件,或《自学成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在免试课程内容处注明;
4.在中国获得非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他们可以登录学生自己的服务平台,选择“非毕业证免试”系统软件申请免试。系统软件会自动审批,不需要上交相关原材料。因非毕业证信息内容与我国学籍数据库信息内容不符,或通过省外报考取得非毕业证的学生,应选择“免考课程内容”系统软件申请免考,并给予《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内容免考申请表》、非毕业证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免检申请办理时间及操作步骤
1.课程内容免网上预申请办理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三季度7月15日至8月15日;
免考课程内容考试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三季度8月28日至9月1日(无休息日);
资格考试期间,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市、县(区)文化教育招生机构(示范点技术专业向相关主考院校)提交免试原材料。
2.非毕业证免试系统软件激活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三季度8月1日至11月25日。
3.课程内容免试审批步骤:由当地文化教育招生机构或主考学校对报名地点进行审核进行自考,主考学校审核,省教育考试院网审核。课程内容免试考试完成后,系统软件将于5月(上半年)和11月(第三季度)向社会开放,进行考试核对并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内容免试考试登记表》。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学生申请免考的课程数量不应超过技术专业考试方案要求的课程总数的三分之二。
2.学生应如实报告免试原材料。凡伪造、修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者,将按照《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要求予以解决;对有营私舞弊行为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必要的处理。
3.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相关课程内容的免考要求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细则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明示。
附件:福建省自学非毕业证书免试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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