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专科)
学校代码:515
考官学校:天津师范大学
考试方式:面向全国
塑造法律职业的系统软件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有关政策,可以是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单位、检察系统、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组织及其涉外、涉侨单位从事法律法规工作的高级专业人员。
序号课程内容编码
课程
信用制度
课程内容的类型
检查方法
备选计划课程内容(学分制)
1 1178 观念品德修养与法律法规 基本 2 必学 笔试题目 “哲学思想”(4)或“经济学原理(公 共)”(4)可代替“ 1178”和 “1179”两门课中的随意一门 2 1345 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社会思想体系总论 4 必学 笔试题目 3 1126 中国文化概论 4 必学 笔试题目 中国文化概论⑹ 4 0106 国际公法 6 必学 笔试题目 5 0179 经济法概论 6 必学 笔试题目 规律(6) 6 0209 民法学 7 必学 笔试题目 民法典(6) 7 0211 民诉法学 5 必学 笔试题目 民诉法(4) 8 0320 宪法学 4 必学 笔试题目 宪法学(4)或宪法学(一)(4) 9 0333 刑法学 7 必学 笔试题目 刑诉法(7) 10 0335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学 笔试题目 刑事诉讼法(4) 11 0338 行政法学 5 必学 笔试题目 行政法(4) 12 0407 中国法制史 5 必学 笔试题目 13 0557 法理学 7 必学 笔试题目 法律学基础知识⑺或法理学(一)⑺注:2015年10月起,公共政治经济学课程内容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马克思主义通论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两门课程。原政治经济学三门课程中以第二门及以上课程为基础的,可以替代第二门政治思想基础理论新课程;以原技术专业方案为基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理论”或“毛泽东思想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内容,可替代“马克思主义概论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体系”课程内容;以原技术专业方案为基础的《法律基础与道德修养》课程内容可以替代《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
详见:2021年10月天津市自学技术专业及考官学校名单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答疑 上一篇:2021年10月山西自考大学本科行政管理学技术专业方案 下一篇:2021年10月天津市本科自考道路运输技术专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