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滨州大学校际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如果你申请滨州大学,我们来看看滨州大学校对大学的详细情况。
靠前章总则
为确保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滨州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滨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条滨州学院专科生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综合评估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选拔学生。
第三条滨州学院专科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大学
第5条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立和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发证:专升本学生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最低为2年,最高不超过4年。学校根据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后,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毕业证注明“在学院××专业本科起点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
第十届学校简介(略)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滨州大学成立专科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科生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大专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2019年滨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大专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不要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大学生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滨州学院纪委对我院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准入
第十四条招生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18]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2019年滨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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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申报比例:申报比例按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18]29号)要求,建立过程考核与专升本成绩相结合的多录取机制,我校根据专升本成绩并参照过程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新生复试: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不予报读,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为学生,由学校负责还款及善后处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滨州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业调剂政策:专升本班学生,不得申请专业调剂。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及退还方式:学费按照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中相应的专业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路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激励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激励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社会奖励。
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生原籍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俭学:我们学校为校内外学生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4.按照有关规定,我校对贫困生实行了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一系列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为高考编辑和印制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滨州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0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
资料来源:滨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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