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成人高考金融学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特区大学建设。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一大批知名学者云集深圳大学。建校伊始,学校在高校管理体制上锐意改革,在奖学金、学分制、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率先在国内实行毕业生不包分配和双向选择制度,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度和后勤部门社会化管理改革,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金融学(金融管理)简介
金融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实现货币供求平衡、稳定货币值和经济增长等目标而对货币资金所实行的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充分发挥了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同时吸收西方有关领域的新知识、新方法,主要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才兼备,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金融管理方面应用性、职业性的专业人才。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报名条件
1、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升专/高升本: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有技工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3、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为当年大专毕业的应届生。
金融学专业就业方向
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各类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证券部、高校或研究所等各类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行业工作或教学科研等。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金融、互联网、新能源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
1、金融/投资/证券
2、互联网/电子商务
3、新能源
4、保险
5、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6、外包服务
7、其他行业
8、银行
欢迎广大学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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