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障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2021年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遵义医科大学
第四条机构代码:4152010661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浦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浦新区学府西路6号(总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黄金海岸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
第七条学校性质:公立
第八条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督学: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专升本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在遵义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首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推动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专门办公室,作为“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辑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考试考生资格、组织专业考试、划定专业分数、招生和入学注册,以及办理“专升本转大学”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升本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了信访小组,并指派专人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省有关规定招收符合“专升本”要求的学生。
第十五条我校2021年“专升本”专业计划由省教育厅制定。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官网。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本科院校在此批次录取。
第五章资格考试和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我校只招收符合省、校相关对口要求的考生。其中,大学生申请本科医学专业时,所读专业名称必须与本科招生专业公布名称完全一致。详见招生计划及相应专业。
第十八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局有关文件要求,报考我校“专科转专科”的考生,其文化考试必须达到省评卷标准。通过我校资格考试后,在校内进行专业考试,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如对口不符合)按有关规定取消专业考试资格。
第十九条未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参加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毕业的高职(专科)学校出具毕业证书作为考试材料之一,具体说明如下:
(1)2021年8月31日前(含)未取得高等职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经即将毕业的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证明其能够在2021年8月31日前(含)顺利毕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必须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不清楚能否顺利毕业的,我校不予通过资格考试;
(3)已颁发证书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含)取得高等职业文凭,否则我校不予注册为学生。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学生招生情况和专业考试情况划分专业考试合格分数,合格分数不得低于50分。如果在录取过程中有些专业项目没有满,我们学校会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降低专业合格分数。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在线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的总和由高到低计分择优录取。
(1)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和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
(2)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和相同,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文史专业的学生优先考虑语言成绩高的学生,理工科专业的学生优先考虑数学成绩高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组织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专升本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相关专业入学考试的建议和要求:
(1)护理与助产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根据大多数雇主的要求)
(2)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本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不要求身体残疾。
(3)食品质量安全: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第六章费用和补贴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制度。大一新生入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于在贵州省农村地区已经建卡的贫困生,学校将首先按照规定标准减免学费3830元。
第七章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毕业证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学习期限内获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并印制此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遵义医科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章审查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查。复试合格者注册为学生,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按照省教育厅“专升本”文件要求,2021年8月31日前发现新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毕业证书)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浦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
区域号。: 0851
联系人(主管)电话:28609366
川镇:28204408
电话:28204791,28205801
电子邮件:zyyxyzsbgs@163.com
学校网站:http://www.zmu.edu.cn/
招聘网站:http://zyzb.zmu.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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