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7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专升本专科毕业生

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04]26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修满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专升本)三年制的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30% ,选拔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5%。

二、推荐条件

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各专升本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

三、选拔程序

专升本”合作关系

专升本”合作协议。专科学校每一个专业只限联系一所本科学校的相应专业。本科学校在与专科学校签订“专升本”协议前,必须对对应“升本”的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认真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升本”。

专升本”学生,不得接收外校学生。

专升本”考试;推荐名单张榜公布3天,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志愿表(附件1);专科学校汇总学生志愿情况,向接收的本科学校正式提出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名单(附件2),并送交志愿表。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证书由推荐学校严格审核和验证,并明确责任人,若推荐学校由于审核不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校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专升本”对应专业、推荐人数)及合作双方确定的选拔考试方案,由本科学校于2005年4月30日前送交我厅高教处备案。

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专升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用Excell文档格式);“专升本”学生注册名单(附件4,一式三份,同时附软盘一份,用Excell文档格式);“专升本”学生当年入专科学校学习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学校印章)。

专升本”学生正式注册后由接收学校向正式注册的学生发出“专升本”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本科学校报到学习。各接收院校一律不得向学生发预录通知。对违反此规定的我厅将视情况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必须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有关专升本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循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

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专升本应将本通知告知全体专科学生。

附件(略),,,,,,,,,,,,,,,,,,,,,,,,,,,,,,,,,,,,,,,,,,,,,,,,,,,,,,,,,,,,,,,,,,,,,,,,,,,,,,,,,,,,,,,,,,,,,,,,,,,,,,,,,,

二OO四年九月十三日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统招专升本

上一篇:[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阳光高考]关于在高校招生宣传中不得对考生进行“专升本”承诺的通知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