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湘教办通〔2011〕229号 |
关于做好全省2012届普通专升本 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要求及我省专升本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厅定于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中旬(具体安排见附件1)对全省2012届普通专升本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2012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含五年制高职学生,以下统称;毕业生,)。 二、审核办法 1、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核仍继续在《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即:通过计算机将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与;普通专升本本、专科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进行匹配、核对,以下简称:机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2、各专升本各单位先自行在系统上进行机核。机核无误的,由我厅统一上传数据。机核有误的,则根据机核结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我厅进行人工审核,并在备注项用汉字做好标识(具体情况包括:①学籍库无记录的须提供招生录取名册;②更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③留级、复学、转专业和;专升本,的须提供相关证明;④转学的须提供省教育厅转学审批表;⑤培养方式为定向的须提供签订的定向合同〈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遗留问题安排在2012年5月上旬集中办理。各专升本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及时清理,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异动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鉴于省电大普通专科毕业生学籍管理实际,各电大分校普通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由省电大负责。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专升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尤其要发挥院系就业专干、辅导员的作用,全面、认真地对2012届毕业生进行清理和审核。对在专升本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中,不认真、不规范、不及时和出现错误较多的专升本及单位,我厅将点名通报。 2、请各专升本各单位提交《湖南省2012届普通专升本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关于报送2012届专升本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见附件4),并做到填写规范、数据准确(数据库填写说明具体见附件5)。 3、我省2012届普通专升本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由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审核地点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处216室,联系人:周军、彭伟 ,联系电话:0731-84715492(兼传真)。请各专升本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加入工作群(就业直通车:45985588)。 附件:1、201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格审查数据异动情况确认表 3、湖南省2012届普通专升本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关于报送2012届专升本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 5、数据库填写说明 完整文件下载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 |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统招专升本 上一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成人高等 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暨考生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