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高考加分政策
1.武英级运动员、武术运动员(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考核,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增加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分2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
(一)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省厅局、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工人)和科技进步(成果)奖的。
(2)被省工、青、女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队员”、“三八红旗旗手”称号的。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获三等功以上。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考生。
(五)烈士子女和烈士配偶。
(6)边疆地区(密山市、虎林市、冀东市、洛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通江市、富源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克县、孙武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25岁以上的人(199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会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1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决定。
符合护理政策的候选人必须在注册地点确认后提交相应的原始文件。符合多项照护政策的考生,照护分数不累加,只选取分数最高的进行照护。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参加黑龙江成考可以加分吗 上一篇:成人高考学籍档案查询流程是怎样? 下一篇:上海成人高考招生类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