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北京工业大学有权根据网上考生人数(网上考生人数不足30人)等实际情况,自主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或关闭部分专业。
1.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在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总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考生范围内,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拔。
2.总分达到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学校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全部录取或志愿专业已合并或关闭等)。)而选择同意内部调剂的考生,将遵循招生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学校会选择调整同类别学校其他专业的录取或退修;选择不同意转学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直接退役。
2.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照顾或免除符合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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