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怎么申请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9

新疆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怎么申请

新疆自考如何申请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

(1)对于有实践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要在专业规划课程全部考过之后才能申请。

(2)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相关成果的报名、实施和分发,由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安排。具体事宜请联系考官所在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新疆大学自习室:0991-8582934新疆农业大学:0991-8763606新疆医科大学:0991-4363643新疆财经大学:0991-7843846新疆师范大学:0991-4333984

(3)与实践环节考核、论文答辩相关的工作,请联系新疆以外考官院校指定的学生资助或教学点。

1.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培训部教育培训科负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相关工作。中央司法警察学院负责新疆司法警察学院和新疆兵团警察学院的相关工作。联系电话是0991 ~-2655650和0994582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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