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重磅发布!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南京大学将继续开展2021年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择一批有志、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使他们成为未来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的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肩负时代使命,具有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

2021年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重磅发布!

南京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和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1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有兴趣在未来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均可报名。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靠前类: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有突出天赋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我校有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代文献学方向)、历史与哲学三个专业组,八个专业。招生计划见招生制度。新高考实施省份靠前类和第二类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该专业的科目要求。

考生身体条件还必须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三,注册方式和选择程序

(1)网上报名

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础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我校强基础项目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专升本

(二)自愿申报

在省内设置的招生专业中,一级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名的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在竞赛科目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组中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未对相应专业组设置招生计划的不得报考(填报较多或未按要求填报的志愿无效)。自愿提交的填写不得修改。

(3)确认志愿者

考生必须在高考结束后至6月2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下载诚信测试承诺书,确认报考意愿。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入围法

一级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或市)一批本科生的录取控制分数(相应分数由合并该批本科生录取的省份单独划定,下同)。

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根据高考考生的分数和所在省各专业计划数的6倍,我校分别确定了NTU考试入围考生名单(对于同分数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报考理科专业, 并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报考文科专业),公布各专业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分数线可以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批本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填报志愿确定入围者。

考生可以在6月2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决赛选手成绩。NTU考试入围考生必须按照报名系统入围结果查询页面上的缴费代码,于6月28日24:00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5)南大评估

入围的考生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和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6月29-30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1.运动测试。项目是50米跑和立定跳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没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将不被录取。如果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必须提交三级医院的证明。

2.综合测试。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记录并记录。测试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记录在NTU的考核分数中。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笔试按照考生入围专业的专业组进行。

(1)专业一组笔试科目为数学探究,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

(2)专业二组笔试科目为生化综合,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3)专业三组的笔试科目是阅读表达,主要考察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力。

3.NTU的评估计划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6)录取方式

根据一、二类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100分)×85%+ NTU考核成绩(折算100分)×15%”。我校根据“分数靠前”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划分录取分数。当最终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高考和NTU考核成绩进行排序。

我校将在7月5日前确认录取名单,公布录取标准,提前分批完成本科录取前的录取工作。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的后续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高考。

第四,培训计划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专升本的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教师、一流教育资源的优势,在强基计划下打造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的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重点领域,通过探究和创新活动强化使命、提升综合素质、提升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的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多阶段、动态出入境”的考试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过程跟踪,建立动态出入境渠道和对学生的分流引导,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自我意识的深化,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优势和潜力的研究方向和目标。

(二)整合通用和专业优质课程体系。以大一研讨班、通识教育课程、阅读经典计划课程、理科轻通识教育课程为核心的通识教育体系,帮助学生整合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的广阔视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文理科医”协调、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构建具有思想性、学习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究平台,构建研究与科研相衔接的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开展深入、广泛的研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培训体系。以基础学科学习大厅培养“准学者”为目标,坚持领先优势,“每个学生一个项目”,开辟校内外各级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和顶尖学者;坚持硕士指导,“一生一导师”,构建覆盖“学习-学习-职业”的多维度本科导师体系,通过师生间的深入交流与合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的发展;加强国内外交流,“一学一游”,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支持学生参加顶尖实验室考察、短期交流、学习会议等,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

(4)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全员、自主、发展的学习生态,围绕学生学业提高、体质增强、心理健康、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思考、研究、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加强学生的领导力、责任感和责任感,开展学习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础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当地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至强基金会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专升本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础项目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在3年内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毕业后找到的人将被取消文凭和学位证书。中等学校应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再参加新生第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原则仅限于我校强基础项目的招生专业,按照强基础专业动态出入境计划执行。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础计划等考试和招生相关工作,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选拔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行支付交通、住宿等费用。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我校强基础项目招生由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也由社会监督。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和招生培训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政策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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