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专升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 2019 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确保我校“专升
本”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
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 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专升本”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9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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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
量,激励专科学生奋发进取、积极向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
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
发[2018]1 号)及《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
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14 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荐优秀应
届(2019 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即“专升本”)。
为切实做好“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现特制定我校 2019 年“专
升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 “专升本”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向罗生
副组长:邱丽芳 邓建国 王 波
成 员:彭跃湘 邱玮琳 何忆斌 李 强 李德尧 杜飞明
刘国莲 石家泉 申奇志 詹国锋
工作职责: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处理“专升本”工作。各二级学
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
长的推荐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专升本”的推荐审核工作。学校
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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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阳光选拔”。
二、有关“专升本”的具体工作安排
1、“专升本”工作的宣传和发动
2019 年 1 月 25 日以前在学校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上公示湖南省
教育厅湘教发[2018]1 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
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各学院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学
习 “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向 2019 届毕业生通报湖南省教
育厅“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精神。
2、积极联系同意接收我院学生“专升本”的本科接收学校
由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积极联系同意接收我校学生“专升本”
的本科接收学校,向本科院校提供我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
本科院校商定接收我校“专升本”的专业,签订我校与本科院校
“专升本”工作的合作协议。该项工作已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前完
成,具体对口本科院校及对应本科专业名称详见附件 1(湖南工业
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专升本”专业对应一览表)。
3、组织学生“专升本”报名
在校应届生报名方法:
由教务处考试中心在学校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上发布应届毕业生
“专升本”报名办法,由各学院和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宣传和发动,
并组织学生进入省教育厅指定的“专升本”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
名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25 日)。
在校生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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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院对应专业学习,不计
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
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本科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毕业生服兵役后报名方法:
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
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
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报名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20 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
报名。
报点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 37 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
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做好“专升本”报名工作的咨询。
4、审核学生“专升本”的推荐资格并进行推荐名单公示
在学生“专升本”报名工作完成后,由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审
查报名学生的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并会同各学院和监察审计处审查
报名学生的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审核办法详见附件 2)。通过报名
审查的学生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组织学生填报“专升本”报名表,并
将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 7
天),由监察审计处负责收取“专升本”推荐名单的反馈意见。公示
完毕后由考试中心负责向本科学校上报学生“专升本”的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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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0 日以前完成)。
5、协助本科学校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
由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协助本科学校组织“专升本”选拔考
试,负责为我校的“专升本”考生提供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发放
准考证和落实考试地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考试时间暂定 5 月 4
日,湖南工学院考试时间暂定 5 月 12 日)。
6、公示本科学校提供的“专升本”预录取名单
2019 年 6 月 15 日以前,在本科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制定的录
取规则按规定的比例确定“专升本”预录取名单后,由教务处考试
中心负责在校园网上公示本科学校提供的“专升本”预录取名单
(公示 7 天)。
7、协助本科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移交学生的学籍档案
在本科学校确定了“专升本”录取名单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
核,在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完毕后,由教务处考试中心协助本科学
校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招生就业处按规定收集和整理好录
取学生的学籍档案统一向本科学校移交。
三、工作纪律
坚持“阳光选拔”,严格责任追究。“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政策
性强、原则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各部门、各有关人员
一定要严肃对待,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校在“专升
本”工作过程中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
“阳光选拔”。学校纪检监察处将对“专升本”学生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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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公示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严肃
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作纪律和法律责任。
附件 1: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升本”专业对应一览表
附件 2: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考试推荐资格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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