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新规严管高校办自考助学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f14 {font-size: 14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违规办学、招生和收费的高校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停止招生甚至取消办学资格。记者昨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召开的2007年度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湖北省将采取严厉措施,规范高校办学行为。

非法办学会降低入学率。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首次建立厅内各处室管理职责联动机制,将办学行为与学校发展挂钩。

对于管理严格、办学行为规范的高校,优先安排招生计划,在项目经费安排、新设专业审批、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学位点等11个方面给予支持。除通报批评外,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学校,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在涉及高校发展的11个项目中予以规范和限制。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特别注重加强成人、自考、互联网等学生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代理费和服务费,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时取消所有校外学校(校区)。高校将派出督学。

今年,我省将派督学到高校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检查制度,对高校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实行实时巡查。

加强高校廉政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滋生蔓延,持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图书教材购销、基础设施项目、财务管理和招生办学等方面的监管。

要严格管理高校基建,严控新建项目,调整基建重点挖掘内部潜力,完善现有校区功能,补充稀缺的教学和生活设施。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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