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常用文言虚词“和”、“着”、“所”、“言”、“是”、“喻”、“易”、“和”、“乃”的用法。
掌握“和”、“着”、“所”、“于”、“易”、“和”、“乃”等常见文言虚词的用法是学好文言的关键。下面的小编将告诉你如何使用这些虚词!
“乃” (一)副词 1、作为副词,“乃”可以表示多种接续关系或情态,有时用法近于连词。表示顺承接续关系,可译为“于是”、“就”等。例如: (1)今尔出于崖,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庄子。秋水》) (2)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李将军列传》) 2、表示逆向转折关系,可译为“却”、“但是”、“反而”、“竟然”等。例如: (1)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谏逐客书》) (2)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冯谖客孟尝君》) (3)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徒令臣出东道。(《李将军列传》) 3、表示对某人、某事的确认,可译为“这”、“这就是”等。例如: (1)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冯谖客孟尝君》) (2)因烧其卷,民称万岁,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冯谖客孟尝君》) (3)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冯谖客孟尝君》) (4)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李将军列传》) 4、表示对结果的强调,可译为“才”、“这才”等。例如: (1)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务去之,乃徐有得也。(《答李翊书》) (2)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李将军列传》) (3)告广曰:“胡虏易与耳。”军士乃安。(《李将军列传》) (4)良久,乃许之。(《李将军列传》) 5、表示递进,常与“至”等合用,或译为“以至”、“以至于”。例如: (1)无论事之大小,必有数次乃至十数次之阻力。(《论毅力》) (二)代词 指代第二人称,通常只作定语,可译为“你(的)”、“你们(的)”。例如: (1) 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传序》)②王师决定北方中原日,家祭念念不忘告乃翁。(陆游《给孩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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