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高等教育“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招生考试推荐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所有相关的高等职业(学院)学校:
根据《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我部明确了2021年相关学生的推荐录取范围和免试情况。各专升本应在4月10日前完成推荐免试资格初审,并将结果报我办审核。为做好今年“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入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升本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我办《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湘交[2021]40号,以下简称《报名通知》)规定的资格考试程序,认真做好免试和推荐初审工作。
2.为做好资格考试工作,我部编辑汇总了近三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名单(附件1),并在湖南省教育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如果近三年有学生在上述三项比赛中获得相应奖项但不在公布名单上,仍可按报名通知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请参考公布的专升本名单,做好初审工作。
3.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上填报志愿时,具有免试推荐资格且在公布名单上的学生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免试推荐资格但未列入公布名单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在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有资格免试指定项目的同学,请在平台上传获奖证书的PDF照片;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的学员,应在平台上传所在部队出具的表彰令(总令)、个人功绩登记表(报告)或原部队出具的相关功绩证明的PDF照片。各高职(专科)学校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时,此类学生应在备注栏注明“未公布名单”。
5.高等学校完成免试资格初审后,请于4月12日前提交《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免试招生简表 》(以下简称《简表》)、《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免试招生简表》 ,其中,《简表》纸质档案一式三份;纸质文件和EXCEL电子文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6.“考试表格”的编号应以“学校代码+序号”的格式填写。不在公布名单上的学生应在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未公布名单”。
联系人:刘燕琪、王武,电话:0731-84714893,84714937,电子邮件:zcc906@163.com。
附件:1、近三年在三类赛事中获得相应奖项,并拥有“特招特升 ”免试推荐资格名单
2.2021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南教育厅
2021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专项统招 ”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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