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的处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实验技术,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获得基础工程实践,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分制处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处理办法。
首先要让学生在实验课前预习讲义或教辅书,了解使用的原理、方法、仪器设备及注意事项。导师要检查学生预习状态。
在实验过程中,导师要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测试过程中,学生应认真操作,做好测试记录,测试完成后认真编写测试报告。
第三条无故不参加实验班的,按旷课处理。有必要在请假同意的情况下,补齐未按时完成的测试。未能完成常规实验课程的学生不得参加其理论课程的考试。
第四条因违章操作或违纪行为损坏仪器设备,私自携带测试仪器的,按《上海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测试规范》和《上海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导师应认真修改学生的测试报告,总结学生的测试条件、启动能力和测试报告内容,并对测试结果进行识别。如果测试失败,不允许补考,需要复试。
为了保证实验质量,实验整体评价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评为及格。
第七条独立实验教学课程或者实验教学内容份额较大的课程可以根据本课程考试要求的特点制定实施。
第八条补充规定
(一)《上海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规范》见本办法附件。
(二)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授权解释。
(三)本办法经行长办公会议同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专升本学校专升本常见问题 上一篇:上海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下一篇:北京大学成人高级学历教育学籍办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