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高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湘教通〔2014〕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向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我院办学实际,2014年我院5个专业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景旺书记、喻友军院长担任组长,彭宏伟副院长任副组长。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处统筹安排;单招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学院教务处负责组考和评卷;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学院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大类 |
专业名称 |
高考科类 |
层次 |
计划数 |
学制 |
医卫类 |
药学 |
文、理、对口 |
高职 (专科) |
30 |
三年 |
中药 |
文、理、对口 |
40 |
|||
眼视光技术 |
文、理、对口 |
40 |
|||
口腔医学技术 |
文、理、对口 |
40 |
|||
康复治疗技术 |
文、理、对口 |
50 |
|||
合计 |
200 |
注:1.以上各专业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2.各专业单招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凡参加了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即可参加我院单招报名。
(二)考生类别
A类计划招生范围: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
B类计划招生范围: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医卫对口类考生。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至4月24日
2.湖南省2014年单招网上报名网址为:
http://www.hneao.cn/ks
3.考生须知:
(1)根据“湘教通[2014]69号”文件规定,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报考,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院校。
(2)考生应自主完成单招网上报名,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被修改等,由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院校的录取志愿。
(二)现场确认:
考生在4月25日持相关证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打印、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考试费:80元(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现场确认时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缴费。
五、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七、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占总成绩的67%,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一)笔试安排
1.A类考生: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卷面总分2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总分1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40分);文理综合一套试卷,总分80分。
2.B类考生: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的考试大纲命题,卷面总分2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总分80分(其中语文40分,数学、英语各20分);医学综合一套试卷,总分120分。
(二)面试安排
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自我介绍、考官提问、特长或技能展示三个部分。
面试流程
1.考生按照准考证号顺序进行面试。
2.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可同时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3.考官提问与考生交流。
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自我介绍不可泄露个人信息(指姓名,户籍,学校等),自我介绍时可以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内容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笔试 |
语文、数学、英语 |
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
教学楼 |
文理综合 医学综合 |
4月26日(星期六)上午11:00-12:30 |
||
面试 |
| 4月26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 |
(四)评卷
由我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八、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将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
2.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和转换专业。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
九、剩余计划安排
如单招计划不能完成,剩余计划则调整至我院的湖南省普招计划参与普通高考投档录取。
十、本方案由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经济开发区灰埠路87号邮编:410100
学院网址:www.cswszy.com
联系电话:0731-84015904(传真)、84015932(传真)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林老师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或市内乘501路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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