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金融法。
一、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了解金融和金融法的概念、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货币政策工具、商业银行业务、银行监督管理、保单发行、上市公司交易和收购、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监管制度。本章重点学习和掌握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是课程内容。
第一节金融法概述。
金融和金融法。
(二)金融法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银行法
(1)《中国人民银行法》。
1.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2.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3.货币政策工具。
4.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
(2)《商业银行法》。
1.商业银行的含义。
2.商业银行业务范围。
3.商业银行的设立。
4.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管理规定。
5.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管理规定。
6.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管理规定。
(3)《银行监督管理法》。
1.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对象。
2.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节证券法
(a)证券和证券法。
1.证券的含义。
2.证券法的概念。
(二)证券发行制度。
1.证券发行的概念。
2.证券发行审批。
3.赞助商制度。
4.新股发行。
5.债券发行。
6.证券承销。
(三)证券交易系统。
1.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
2.证券上市。
3.信息披露制度。
(4)禁止交易行为。
1.内部交易的行为。
2.操纵市场。
3.虚假信息传播行为。
4.针对客户的欺诈。
5.其他禁止交易。
(5)上市公司收购。
1.上市公司收购的意义。
2.公开市场收购。
3.投标报价。
4.协议收购。
5.成功收购的法律后果。
(六)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证券交易所。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七)证券监管机构。
1.证券公司。
2.证券服务机构。
(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节保险法
(a)保险和保险法。
1.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2.保险法的概念、内容和原则。
(2)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联方。
3.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4.保险合同的履行。
5.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3)保险业法律制度。
1.保险公司。
2.保险业务规则。
3.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4.保险业监督管理。
三、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金融和金融法。
理解:金融的概念和金融法的概念。
(二)金融法的基本制度。
理解:金融法的基本体系。
(3)《中国人民银行法》。
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职责、货币政策工具和金融监督管理。
(4)《商业银行法》。
1.记忆:商业银行的意义。
2.了解: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设立、负债、资产等业务。
(5)《银行监督管理法》。
了解: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对象和监督管理措施。
(6)证券和证券法。
记忆:证券的含义和证券法的概念。
(七)证券发行制度。
1.记忆:证券发行的概念,发行新股的条件,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证券承销的概念。
2.综合应用:证券发行制度和证券承销规则。
(八)证券交易系统。
1.记忆:证券交易的概念,证券上市的含义,证券上市的条件,信息披露的含义。
2.综合应用: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交易方式、特定机构及其人员和交易限制、短期交易、暂停和终止证券上市、信息披露制度。
(9)禁止交易行为。
1.了解: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
2.综合应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信息传播、客户欺诈。
(十)上市公司收购。
1.记忆:上市公司收购的意义。
2.综合适用:公开市场收购、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成功收购的法律后果。
(十一)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了解: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十二)证券服务机构中的证券公司。
1.识别:证券公司的含义。
2.理解:证券公司的设立,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最低注册资本,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证券服务机构。
(十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了解:证券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14)保险和保险法。
1.记忆:保险和保险法的概念。
2.了解:保险的特点,保险法的内容和原则。
(15)保险合同。
1.记忆:保险合同的概念。
2.了解:保险合同的特点和分类,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联方,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保险合同的条款,索赔和理赔,保险合同的变更。
3.综合适用:保险合同的订立、投保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代位求偿权、委付和保险合同解除的说明和告知义务。
(16)保险法律制度。
1.记忆:保险公司的概念,保险管理的原理,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2.了解:保险公司在清算中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外国保险公司的维护,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资本运营限制,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以及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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